楼上的这位大师回答太给力。您所谓的看护不力(您的错别字我帮您更正)玩忽职守是指什么?我认为如果每个病床配备一个护士,您的这个说法才能成立。如果一个护士看护十个病房近三十个病人呢,如果此时两个老人同时落床,这个护士救哪一个?按照你的说法,不管救哪个都是看护不力。
医院不让留陪住?巴不得你多留几个呢。国家现在的医护配比那么少,你不留陪住,别说晚上,就是白天,那几个小护士能个个看护的过来?
作为家属,您应该尽相应的责任。时时刻刻守护在病人身边的不应该是医护人员,应该是家属。
接下来我说我的看法,客观的讲,两点——
如果是因为病床质量问题或者老人按呼叫没有护士应答、或者所有家属临走时交代过相关护士因无人照料老人请特意留意一下老人之类的,应当属于或部分属于医院责任。这叫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以及护理不良事件,至于是几级,就看卫生部位事后处理结果。
如果是因为老人本身容易坠落或者有可能发生坠落概率高的情况下无家属陪护。那我觉得责任在于家属。当然你也可以与医院进行相关交涉,毕竟老人受伤了,家属心里更难受。
我认为任何事情都要拆分开来看,双方可能都有责任,但是要客观看待。
看护不利,玩忽职守,前提是医院没让留陪住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