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请问交通事故做三期鉴定和伤残鉴定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的鉴定。有了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因此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所参照的赔偿标准之一。当然若能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则无需做三期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三期鉴定和伤残鉴定根据受伤部位的不同而稍有区别,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般在伤后(受伤之日)6个月,如果住院时间较长,可待出院后(就是所谓的治疗终结后)去做鉴定。如果住院时间较短,鉴定机构也会要求治疗终结后3个月再去做。
2、鉴定时,需要本人去,医师会考虑伤者的恢复情况,才能下结论。
3、如果伤部有内固定未取出,可在取出前做伤残鉴定。
4、在可以做鉴定的情况下,尽早去。
一般是出院时才做鉴定。要本人亲自,把所有的检查及病历都带着。他们法医是专业人员。至于何时鉴定向询问法医就行了。
应该在病情基本稳定或者痊愈的情况下做伤残鉴定。
最好是在大体初愈时候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