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其职,管审判时法院权力大;管治安时公安局权力大,管财政分配财政局权力大。
从执法角度分析最大的是公安。从审判角度分析法院最大。财务上财政局最大,呵呵
没有可比性。法院是审判机中芦关,负责审理和裁判起诉至法院的刑事犯罪案件或者民事纠纷案件,卖纳带还负责对生效判决的执行工作。公安局是政府的治安管理机关,以及行使大部分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职能。财政局不是政法机关,负责政府机构办公经费及有关公茄旅共事业项目经费的预算、拨款等工作。它们按照规定的职能范围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哪个部门权力大的问题。我的理解是这样。
三个单位各自分工不同,法院公安的工作人员都是要靠财政局拨款吃饭的。但是那钱不是财政局的,是老百姓的。财政局是国家财务管家。如果要分三个部门谁权利大,是没有可比性。但是可以换个角度给你解释一下,谁大谁小,自己再理解一下吧。
一、机构的设立和地位。
所谓“一府两院”在中央就是国务院、法院、检察院。在地方是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同属于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公安局和财政磨竖陪局去哪里了?公安和财政局都是属于政府的工作部门,也就是政府下面的专门部门。一个管治安一个管财政。公安局和财政局是属于双重领导,一是受本地政府领导、二是受上级部门领导。各级法院属于业务指导关系,不属于谁领导,其工纤拦作向人大负责。检察院是垂直领导,受上级的领导。所以,法院,检察院不受同级政府领导,而公安局财政局接受本级政府领导,所以,公安局和财政局级别是一样的。
二、一把手任免。
法院检察院的一把手是人大选举产生。而局长的产生是本级政瞎蠢府首长(如市长)提名,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所以,法院院长的产生规格高一点。
分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