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为什么不算故意杀人罪?

2025-04-15 13: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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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故意杀人罪意义上的“人”是指有生命的自然人,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其中出生是以离开母体独立呼吸为生命开始的界限,心脏停止跳动是死亡的界限。所以,堕胎的胎儿不是故意杀人罪所指的法律意义上的“人”。

回答2:

我认为,之所以不能把堕胎算作故意杀人原因是有的,比如产前检查出胎儿发育不正常,有唐氏综合症等一些生下来整个家庭及孩子一起遭罪的是一定要堕胎的,如果规定为故意杀人,这就很不人道了,再比如,男人抛弃怀孕女人或妇女未产老公去世的,这就要给妇女们留一些权利了,毕竟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爱,单身母亲带孩子两个人是很受苦的,再比如未成年人怀孕,没有社会责任感,也没有能力做母亲这也需要堕胎,以上均为有必要堕胎的佐证,其实最主要一点,也是我国的国情,如果规定堕胎为故意杀人罪的话,计划生育将无法进行,这也是一个时代的国情需要。但是个人认为,成年人意外怀孕或者不负责任的毫无理由的堕胎,就算故意杀人了,尤其是窥探胎儿性别之后,不符合自己要求而堕胎的这叫作孽!也希望国家法律能够延伸到这一部分,细分责任,严重的就是故意杀人没商量,不要和大家讲什么生物学还是什么有没有神经系统,又或是有没有思想,全是扯淡,个人认为,胎儿在生成那一刻起那就是一个生命,活生生的人,如果你没有足够的理由让他消失,那么他就有生的权利(但是反之也没有让他生下来受一辈子苦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