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服务的中介机构应符合下述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具备文件和图表的数字化处理能力,具有档案管理系统; (三)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 (四)应当熟悉相应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有能力分析、审核企业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能够独立完成工艺流程的技术分析、进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计算,能够独立开展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编写审核报告; (五)无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纪录;未处于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核报告等被责令整顿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