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没有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可能报销吗?

2025-04-14 06:12:3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医疗保险没有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不能报销。

  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只需要到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即可。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办理的程序和材料为:

  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备案居住地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

  在职人员办理异地备案,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派驻人员基本情况、长期驻外工作的地区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

  另外,还需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居住和因公长期驻外人员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回答2:

异地就医按照基本医疗政策确实需要审批,审批的目的是为了限制一些小病大医的医疗浪费,并不是能够报销的原则问题,私人建议找人疏通疏通...

回答3:

异地就医确实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话,无法报销。
你可以和社保中心协商补办异地安置,毕竟你是参保职工,应该享受待遇,不能因某些手续没办丧失享受权利。尤其是社保的系统,对于异地安置来说是可以补进去的,所以建议你找找对应的科长,或者分中心办公室的领导,打个申请之类的,应该是可以报的。

回答4:

  异地就医确实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果没有登记的话,就无法报销。可以申请进行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可以事后补进去的。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