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权

2024-12-03 05:37:1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说的的“两个小孩和她妈妈”是你的婆婆和他的孩子吗?如果是则你丈夫的两个小孩和婆婆都享有继承权。小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下她没有权利放弃继承遗产,除非小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做出这样的决定,实际上是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了,只要在宣布继承开始时明示告知放弃就可以。但如果她(妈妈)的本意不是抛弃不要而是由你代为管理,那么你们(包括他妈妈和孩子)只需要按正常的法定继承顺序,在财产分割后转移所有权既可以。比如不动产转移登记之类,这个要到房管部门登记才生效,费用按具体比例收取。如果是动产简单些,签个协议等方式都行,只要是合法,自愿公平就有效。
放弃遗产继承和继承财产后委托代为管理是不同的。放弃了继承权是自行为做出后生效,非法定情形下一旦产生纠纷是法院是不保护的。我想根据你的意思应该是代为管理,如果你就是小孩的法定监护人,那么只需要和他妈妈商量好有你代为管理财产即可,以防止未来产生纠纷。
不知道这样的回答是不是你要的答案

回答2:

  一,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人有权选择是否放弃自己的继承份额,只要这是他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放弃遗产继承权,但是继承权不能转让。
  二,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
  1,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2,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回答3:

回答4:

你好:
这涉及到遗产分割的问题。基于死亡的户主有多个继承人,因此,如果需要将房屋过户的你一个人的名下,需要其他继承人出具一份放弃继承的书面承诺书,或者你们继承人之间达成一份协议表明由你一人继承,然后持有该份协议及死亡证明等要求房产部门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