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没有义务进行偿还,基于债的相对性,父亲借的钱不可向其儿子进行主张,与此同时,父亲给儿子买房,属于对儿子的赠与
这个债务关系并不存在于儿子这里,儿子还钱也是还给父亲,而且可以主张赠予,所以说“义务”是说不到的
儿子应该有义务偿还父亲为儿子买房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