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朋友分手了,他欠我钱,我今天问他他说有了再还,我可以告他吗

2024-12-03 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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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们两个已经分手了,他竟然欠你钱,那要看他是欠多少钱了,如果欠的比较少的话,300块钱以内公安局是不立案的。

还有就是他欠你钱,那么是否有借局,是否有证据,这个都必须要充足的,所以你一定要准备好了。数额巨大,那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这个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的。

但是我觉得两个人还是要协商解决的,因为毕竟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扯上官司就不好了。就算上庭了,法官也是允许你们先和解的。

回答2:

不知道欠多少,要是多的话,告他要证据,上法庭空口无凭。男女交往期间估计也没有什么证据,告他估计没什么胜算,打官司还要费用,最好先收集好证据,胜算大些方可告他。

回答3:

你跟男朋友分手了,他欠你钱。他说有了再还你。他欠你多少钱?要是多的话。你可以告他。但是你必须有证据。有欠条或者,有录音。要是钱少的话。他说有了再还你。也可以缓解一下。让他有了钱再还你。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要闹的特别有意见。

回答4:

欠的金额大的话可以告他,去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先跟他说如果不换就告他,给他期限,如果还不还就告

回答5:

可以告他,你必须有证据,有借条,银行转帐,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