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工地上被人打了,甲方要内部解决,我们该怎么办?

2025-04-08 11: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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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故意伤害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这是针对故意伤害的刑事立案问题,若受伤人员经过验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处罚,即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另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现您老公在工地上被打致伤,目前快两天了对方没有意向协商赔偿的情况下。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对于殴打他人的情况,对于您老公这边当初未报警,而事后也应及时报警,寻求警方帮助,当然,在事后报警的话,您方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线索证实系对方殴打致您老公,在经查实下,公安机关会做出相应的处理。您老公这边能举证证明系对方的侵权行为导致受伤的话,在无法协商赔偿后,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