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民事案件受理后具体的开庭日期,但明确规定了一般的民事案件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民事案件多长时间开庭,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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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