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没入账吧,没有就退回重开,不然就让对方开证明调整修改
视情况退回出证单位修改,如果是金额错误,必须退回去重开
会计法对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作出了规定,即:
第一,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是无效凭证,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
第二,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也就是谁出具的原始凭证谁负责更正,在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
第三,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重开。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则。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原始凭证金额是原始凭证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金额记载的是否清楚、准确,关系到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反映是否准确,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有极大的影响,如果允许随意更改,容易造成舞弊。
退回要求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