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71年入伍,并就在1978年冬季执行带兵入伍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就是看不懂战友提问的真实性或者存在性:我们解放军部队1978年并没有3月入伍的,1978年的新兵是依据国家一贯的冬季(10月-12月)征兵(直到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计划;如果1977年冬季入伍的,而在1985年8月转业、复员退伍的,那么兵龄(由地方兵役机关11月批准入伍起始)最多就是8年9个月;如果1978年冬季入伍的,而在1985年8月转业、复员退伍的,那么兵龄(由地方兵役机关11月批准入伍起始)最多就是7年9个月;
但是军龄是依据“军人服役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的:因此如果1977年冬季入伍的,而在1985年8月转业、复员退伍的,那么军龄是8年;如果1978年冬季入伍的,而在1985年8月转业、复员退伍的,那么军龄是7年;军龄计算可以依据最近的法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网页链接(1987年12月12日起实施,至2011年被《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替代而失效)第十五条规定: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