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下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会怎么改革?人员会被撤编吗?

2024-10-30 0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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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事业单位改革一直是事业单位职工关心的话题,关系到自身的待遇、编制、前途,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转企合并,不再占用编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将划分到公务员序列中,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对于全额事业单位,有网友猜测可能会转企,还有人觉得会改为参公事业单位,不过这种可能性比较小,除了改革的具体方向,改革产生的影响也是大家好奇的,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的回答。

网友A:事业编的小伙伴都知道,经常被借调到主管部门工作,有时候往往出力不讨好。这次改革是整合,很多职能弱化的被赋予了新的职能,不再是主管部门下属的空壳。以前一直传的比如人多了,其实我不担心这个,有为才有位,新的职能更容易出新的成绩。这次如果能被改革为政府或党委直属的那种大怪物机构就是利好。



网友B:原来一个地方市公路管理局挺厉害的,建设、路政管理、养护、费收。嗯,改革后,建设权利、行政审批收回交通局,路政管理收回综合执法支队、费收取消,只剩一个养护。

网友C:懂的人自然懂。像上次一份方案里面发的一个什么城市发展服务中心,里面的单位合并起来,我都不敢想象权利有多大?还归市政府直属。。。总体来看还是往好的方向。

回答2:

虽然事业单位改革是大趋势,但是基层的事业单位人员被撤销的可能性不大。

结合大多数地区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其中提到较多的一点就是,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从上述的要求来看,基层尤其是比较偏远地区的事业单位,还是比较缺人的。

回答3:

事业单位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部分省份已经落实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薪资调整相关措施,明确规定了对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进行定期上调,在2019年年初更是提出要提高教师待遇,确保教师薪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再就是《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明显表明,未来医护人员薪资待遇也将要上调。

所以,不管事业单位改革如何进行,薪资待遇要上涨的大局已定。取消事业编不论采用“聘任制”还是合同制,都只是身份发生了变化。改革后,对许多人来说或许是个好机会,各自凭本事拿高薪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支持离岗创业,单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离岗后仍然可以享受原单位基本待遇,妥妥的双薪,这也同时激励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岗后放心大胆去拼搏一把,这对于有创业实现自我价值想法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

其次,除了改制为企业的单位会受到影响之外,其他单位并不会因此受到较大影响,而且事业单位对于工资分配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允许事业单位“做大分配蛋糕”,尤其对在创新发明、成果转化、社会效劳等范畴作出突出业绩的事业单位给予恰当倾斜。


自2017年开始,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允许离岗创业保留人事关系3-5年,并且在这期间,会按照原有工资水平发放基本工资,并且保存其参与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提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这个政策鼓励了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社会进行兼职,等同于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拿双份工资了。这样一来,2倍工资近在咫尺,幸福的日子就在眼前!

文:湖北中公事业单位

回答4:

放心吧,不可能撤编的。
只是,
如果是自收自支性质的话,有可能会转为企业编制~~~即使如此,原来的在编人员一般也不是全部转为事业编制,而是通过考试甚至仅仅依据各人意愿,相当一部分还是有机会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保留事业编制)的。
如果是差额拨款尤其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话,一般都是转为公益一类或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更不用担心。

回答5:

事业单位改革中被撤销的单位一般有2种情况:1、和别的事业单位合并,在职在编人员按照合并后的单位性质确定身份和工资,2、完全撤销单位,此类单位基本没有,一般的完全撤销指的是“事改企”单位,此类单位改革后,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是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企业人员管理,但对于在改革前退休的人员,还是按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对于你的问题,我想回答你的是:1、在编人员由事业单位人员改变成社会上企业人员。2、工人上不上保险和这次事业单位改革没有关系,主要看你们单位自己的规定。3、办公楼要看归属谁,如果是你们单位拥有产权,不管如何改革,你们还是有地方上班的,如果房屋产权是以前你们单位的主管局或是别的单位,那改革后你们可能就要换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