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从工作时间来算的话,第二种更短。每周上班时间分别为:第一种8小时/天*6天=48小时/周;而第二种的工作时间是11小时/天*4天=44小时/周。所以从应酬、小时工资计算来看,第二种相对更划算。具体建议结合个人实际来看。同时还要提醒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每周只能工作40小时。从两种用工方式来看,都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嫌疑。建议仔细问清楚。
三班倒八小时才两千多工资,要是我打死也不去。
现在都他妈工作都六点上班。
钱太少了,至少得三千吧,才考虑去。
起早人儿有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