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是指行政事务直接接受省、自治区政府直接领导和管辖的县级行政单位。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分为省直辖县级市(也称直管市)、省辖县(也称直管县)。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的城市级别为县级行政区,有的地方为了区分,冠以副地级市的称谓,但是国家行政没有这个划分。
除海南省和台湾省全省实行省直管县、自治县、县级市以外,另外还有11个省级行政单位直管县级行政单位及试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管 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北屯市、铁门关市、双河市;[2]
河南省:直管济源市、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3-4]
湖北省:直管 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
辽宁省:试点 绥中县、[5]昌图县;[6]
吉林省:试点 公主岭市、梅河口市;[7]
黑龙江省:试点 绥芬河市、抚远县;
安徽省:试点 广德县、宿松县;
甘肃省:试点 敦煌市、玉门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试点 宜州市、合山市、凭祥市;
河北省:试点 定州市、辛集市;
江苏省:试点 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8]
贵州省:试点 仁怀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9]
广东省:试点 顺德区 。[10]
简言之省直管县就是省、自治区政府直接领导和管辖的县级行政单位;市管县是市政府直接领导和管辖县级行政单位。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省直辖县级行政区),是指行政事务直接受省、自治区政府直接领导和管辖的县级行政单位,分为省直辖县级市(也称直管县)、省辖县(也称省直辖县,包括县级市、县和林区)。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的行政区划类别为县级行政区。
“省直管县”优点,它反映了在现代信息和交通高度发达的情况下,省政府可以迅速、直接掌握县级基层政权的情况,县级政府可以直接向省级政府请示报告,省级政府也直接可以向县级政府做出决策指示;而取消了地级市这一行政层次,可以大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速度和效率,这是现代行政管理扁平化的具体体现。
省直管市已经成为正在研究的一个重大政治课题。继2008年8月中央下发地方机构改革方案文件中提出省直管市建议后,2008年10月举行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省直管市也被纳入文件中。
随着省直管市课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全国各省区都已经进入改革试点状态。省直管市,最关键的是要赋予县财政权(浙江模式)和行政权(也即人事权,海南模式)。能够彻底进行财政和行政两条腿改革的,典型者当属湖北省的仙桃、潜江和天门三个省直管市、以及河南省的济源市。
市管县体制(又称市领导县体制),市管县又称”市领导县”,是指以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作为一级政权来管辖周边的一部分县、县级市的体制。这种体制的形成是中国城乡经济一体化和政府管理一体化两个过程同步进行的重要结果,是中国有一个典型的农业国逐步转向一个工业国的重要标志。
建国初期,我国市领导县的行政区划体制。建国初期,我国就有少数城市实行市领就有少数城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此后,实行市领导体制的城市逐渐增多,50年代末达到第一次高潮,60年代初开始回落并进入低潮,70年代又逐渐复苏。从1982年开始,我国又掀起新一轮的市管县体制改革浪潮。目前,市管县体制已成为我国大多数地区的行政区划体制。
建议先学习一下省和地级市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