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两院是指什么?

同上
2025-03-26 05: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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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府两院”是指国务院、法院和检察院,它们分别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并不是平行关系,国家权力机关相对于其他国家机关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向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任期为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期不超过两届。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的职权有: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向权力机关提议案;统领各部和各委员会工作及其他全国性的行政工作;领导全国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划分中央与省级行政机关的职权;领导和管理各项行政工作、国防工作、外事工作;领导和管理少数民族、民族自治地方;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权益;撤销不适当的命令、指示、规章;批准行政区划,依法任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人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全国设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对各级人大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还应对上级检察院负责。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地方。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省和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县(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分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

回答2:

人民政府检察院人民法院

回答3:

政府、法院、检察院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