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不欠所有规费,拿上汽车大牌和行驶证,到原来所属的那个车管所,办理手续相当容易。然后再去养路费的征收处去办理养路费的中止手续。
如果要复驶的手续和这个相反。
办理停驶手续的关键是不欠费。
申报条件 :
1、 车辆因被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封存或者因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停驶;
2、 新购置车辆已满 2 个自然年以上;
3、 一年内累计报停时间未超过三个月;
4、 车辆未实行按年包干缴费养路费的;
5、 其它特殊原因。
申报材料 :
1、事故车辆凭事故证明、照片
2、扣押封存车辆凭扣押封存证明
3、自然灾害原因凭有关证明、照片
许可程序示意图 :
车主提出申请 →区公管所综合大厅1号窗口受理,审核签署意见(属本级审批权限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市公路稽征处审核签署意见(属本级审批权限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省公路局审核批复→反馈申请人。
办理时限 : 15 日
收费标准 : 5 元
收费依据: 《关于重新公布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财综字【 2002 】 84 号)
1、 车辆因被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封存或者因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停驶;
2、 新购置车辆已满 2 个自然年以上;
3、 一年内累计报停时间未超过三个月;
4、 车辆未实行按年包干缴费养路费的;
5、 其它特殊原因。
申报条件 :
1、 车辆因被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封存或者因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停驶;
2、 新购置车辆已满 2 个自然年以上;
3、 一年内累计报停时间未超过三个月;
4、 车辆未实行按年包干缴费养路费的;
5、 其它特殊原因。
申报材料 :
1、事故车辆凭事故证明、照片
2、扣押封存车辆凭扣押封存证明
3、自然灾害原因凭有关证明、照片
许可程序示意图 :
车主提出申请 →区公管所综合大厅1号窗口受理,审核签署意见(属本级审批权限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市公路稽征处审核签署意见(属本级审批权限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省公路局审核批复→反馈申请人。
办理时限 : 15 日
收费标准 : 5 元
收费依据: 《关于重新公布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财综字【 2002 】 84 号)
回答者:影子使者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12-20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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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 车辆因被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封存或者因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停驶;
2、 新购置车辆已满 2 个自然年以上;
3、 一年内累计报停时间未超过三个月;
4、 车辆未实行按年包干缴费养路费的;
5、 其它特殊原因。
申报材料 :
1、事故车辆凭事故证明、照片
2、扣押封存车辆凭扣押封存证明
3、自然灾害原因凭有关证明、照片
许可程序示意图 :
车主提出申请 →区公管所综合大厅1号窗口受理,审核签署意见(属本级审批权限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市公路稽征处审核签署意见(属本级审批权限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省公路局审核批复→反馈申请人。
办理时限 : 15 日
收费标准 : 5 元
收费依据: 《关于重新公布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财综字【 2002 】 8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