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工资有两种方式: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单位拖欠工资原则上没有赔偿,但如果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但在现实中很少能够做到这一步。
所以,申请劳动仲裁可能是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最佳选择。
如果因此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除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外,还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的纠纷,可以找一下当地的劳动部门,一般都和人社局在一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部门,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