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被辞退、自离有什么区别?工资结算和以后录用方面。

2024-12-03 03: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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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辞职时员工按照劳动法规定正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工资正常结算,对以后的录用没有影响。

第二,自离是劳动者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方式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可以照常结算单会承担责任。对以后的工作会有一定的影响,如公司做背景调查时。
第三,辞退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在员工没有严重违规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自离分析如下: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只要付出劳动,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虽然是自离,但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结算工资;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应当提前提出辞职并交接好工作,如果违反劳动法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辞退分析:《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2:

辞职,一般是指个人原因离职居多;工资的话,如果不按照正常流程走,可能会扣很多;

被辞退,如果不是工作上的失误,一般企业会多给个人多两个月的薪水,与日后找工作都是不影响的;

自离,一般是指不与企业打招呼,直接离开;如果严格的企业可能不会发放薪水给个人。

回答3:

  辞职,一般指定员工申请辞职,但分主动自愿辞职和非个人意愿辞职,后者和辞退一样,享受经济补偿和失业金。
  辞退,一般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自离,是许多年轻人选择辞职的方式,但这种辞职,让自己很被动,不仅没有经济补偿,甚至以后找工作都麻烦。

回答4:

辞职: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自动离职:因个人原因,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被辞退:员工犯了重大错误,会被辞退,并且要求赔偿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一般都要按照实际出勤日支付工资。被辞退的话影响不好。汗字数满了

回答5:

辞职属于你单方面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什么违法的事情就不需要给你经济补偿。
那辞退属于单位单方面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者造成损失这样的情况,不然单位需要给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