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领了证以后买的,而且是以阿姨的名字买的,不管谁花的钱,都算共同财产。 不过要是现在男方愿意做公证放弃房产共有权,就放心多了,可是这样会不会伤感情?
按照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不算公有财产,如果你实在不放心的话,也可以去做个公证。
应明确是赠与你母亲的。到时候如果有证据证明这是婚后你外公赠与你母亲的就可以。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现行的婚姻法来讲,婚前谁的就是谁的,注意是婚前的,结婚后的。。。嘿嘿,难说了
不管算不算 去做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