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乡低保一体化什么时间实施?

甘肃省城乡低保一体化什么时间实施?
2025-03-18 03: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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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甘肃省城乡低保一体化将于2021年逐步开展。目前,我市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是不同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居民保障水平越来越要求实现一体化,从而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针对此问题,来自庄河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体化。 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也进一步要求积极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 市人大代表建议,把积极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纳入政府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在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时,不是简单地统一城乡低保标准,而是综合考虑城市与农村收入、生活成本的差异,尽量缩小市民与村民的低保标准差距,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有机地协调我市已建立起来的自然增长机制,统筹城乡发展因素推行城乡一体化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是2011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2011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项目背景

  

  2010年,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6.9万人,占城市人口的12.9%。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1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16.3%,城乡低保保障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出9.1和10.4个百分点,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204元比全国平均保障标准251元低47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850元比全国平均保障标准1404元低554元。与全国平均保障水平相比,我省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仍然较低。

  

  二、目标任务

  

  (一)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0%,全省平均保障标准由204元提高到22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87元提高到208元(含月人均58元的物价补贴)。

  

  (二)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850元提高到1096元,补助水平由月人均65元提高到72元。

  【扩展资料】

  三、实施范围

  

  在2010年底城乡低保人数范围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