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有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异地暂不予受理;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
4、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异地不予受理。
现在还没有开通全国的异地办理身份证,只有几个试点的地方,如果是在试点范围就可以办理。
2015年11月,公安部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
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不能,
要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