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公务时将公司车损坏!应付全责吗?

2025-03-17 19: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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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们单位是这样规定的:
车辆损坏、遗失与交通事故及责任及赔偿  

1、 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事务,由驾驶人全额负但,情节严重的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 无照驾驶,或使用假照,过期执照的  

(2) 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发生违规、车损赔偿及致使罚款的。  

(3) 驾驶人因超速、冲红灯、任意停车等各种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罚款的。  

2、 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当首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报告公司及部门主管。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向附近交警机关报案,保存现场等待处理。  

3、 因执行公务时意外造成车辆损坏,失窃,由驾驶人填写资产报损(废)单,经部门主管证明并上呈公司核定。在保险公司赔付后,经认定不能赔付的部分可以由公司承担。但视实际经济损失情况要给予当事(驾驶)人扣除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或半年的奖金。  

4、 如果因当事人停放保管不善造成公司车辆损坏、失窃时,在公司的车辆保险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赔偿。但在保险之外,当事人应负担保险赔偿金差额以外实际经济损失的20%处罚。  

5、 如是公车私用时发生损失,除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外,应由当事人完全负担赔偿;如失窃寻回,其损失费用也应由当事人承担。  

6、 因驾驶人违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给予当事人扣减奖金之处罚。  

1、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扣除一个月的奖金。  

2、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以下者):扣除二个月奖金。  

3、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扣除三个月奖金。  

4、 机件责任事故:按实际经济损失金额的20%处罚;  

回答2:

要看是过失还是故意。如果是故意,要负全责。如果是过失,按过失大小承担责任。

回答3:

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是否全部赔偿还是部分赔偿,第十三条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即根据具体案情通过协商确定如何赔偿。

回答5:

装逼的话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