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存有异议的,是有权拒绝在合同上签字的。这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尊重。
这是双方协商的一个过程啊,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以单位为主导。但是你可以斟酌,如果本条款构成排除你的权利,免除单位的责任,这个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可以拒绝签字,你可以在和对方谈谈合同的内容吴异议了,在签字
第一条无效的bai,竞业限制最多两年,并且期间du单位要支付补偿金,否则约zhi定无效dao
第二条同时和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单位造成损失确实要赔偿,但是看实际损失额
劳动合同只有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才要求职工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不能约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