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借款人的姓名后两字写成同音字,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上签字的借款人姓名相同,后面两成同音字,只要借款人可以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如果借款人不认账,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过鉴定结论认定。如果还是法院不认可,可以涉嫌诈骗罪,向公安局报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姓名对身份证就可以,不对除非你有视频。
应该没有,不过要对字迹应该也能证明是他写的
借条要再加上盖手纹就万无一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