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摘要)
(五)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相关规定
1.入学条件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5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月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统一为6月30日。
2.申请入学时需携带的证件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具体要求按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2)父母、学生本人的原籍户口簿
(3)学生的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4)学生的出生证
(5)学生的预防接种证
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居住地址所设立的登记点进行报名,行政部门将根据该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于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