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新婚姻法之前的夫妻共同房产,无论产权证上面写几个人的名字,房屋的产权人发生变更需要办理变更过户手续时,都是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才能办理的。
如果是新婚姻法之后的夫妻共同房产,产权证上面是谁的名字,只需要这一方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就可以了,另一方可以不到场的。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如果是新婚姻法之前的夫妻共同房产,无论产权证上面写几个人的名字,房屋的产权人发生变更需要办理变更过户手续时,都是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才能办理的。如果是新婚姻法之后的夫妻共同房产,产权证上面是谁的名字,只需要这一方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就可以了,另一方可以不到场的。
最好是双方都签字。一人签字合同合法有效。就是有纠纷后不能向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只能追究签字人的违约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只需要业主,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到场。最好还是两个人到场。
不需要,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谁到场。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