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查院工作人员考录其他市检察院,请问市委组织部在相关手续上怎么办理,是否要开调动函到本市检院

2024-11-29 20:00:1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您好,在职工作人员报考其他市检察院,需现单位同意您报考,接收职位有职位和编制空缺,经接收单位上级人事部门批准发商调函至调动人员现单位,调动人员现单位需回函答复是否同意调动,同意调动必须经过现单位上级人事部门审核批准,接收单位接到同意答复后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后发调令到现单位上级人事部门,办理各项调动手续,包括转档案,开具工资、行政介绍信,并办理调出手续,同时有必要的需要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并开具介绍信。接收单位上级人事部门办理转入手续,开具编制卡、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也就是所谓的三定,并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然后到新单位报到。而同一主管人事部门(即同一地区)的则由当地人事部门和组织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