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是江泽民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安邦治国之道。江泽民于2001年1月10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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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国家的强制之治,德治是社会的教化之治,两者相互依存,取长补短。一方面,应当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更加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另一方面,应当更加重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依法治国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