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在不知情况下卖不合格的,被工商查到,工商要罚款谁?

2025-04-14 09: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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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商场的不知情理由,在顾客面前永远是不成立;作为销售者,商场应当先承担对顾客的赔偿责任;

  当然作为顾客也可以选择向生产者索赔,这是顾客的权利。

  二、产品质量的责任人,商场与生产者是连带责任人,商场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三、商场在进货渠道正规,对产品的验收检验符合规定时,销售不明知是不合格产品的,当然无需承担过错责任。责任承担者自然是造假的生产者,应当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罚。但商场是否明知,不是由商场自称的,以食品为例,在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认定销售者“明知”而故犯:

  (一) 销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或者为了延长食品的销售期更改、调换商品的生产日期的;

  (二) 引进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的;

  (三) 从感官上可以判断食品已经变质却不撤柜的;

  (四) 同一批食品经有关部门检测确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且在媒体上公开披露后,仍在上柜销售的;

  (五) 因涉嫌食品安全问题被有关部门责令下柜后,未经监督部门同意,擅自上柜销售,且被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