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属于法定继承,《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应当填写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名单。
第一顺序:(被继承人,就是他父亲)配偶、子女、父母。2,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3,胎儿.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
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般是把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填上,一般如死者生前是国有企业或政府机关供职的,一般由单位管理档案的依据死者档案记载填写后盖章,或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有关证明,公证处应当已经告知了。填写内容一般是,死者(填姓名)的父亲某某某,某年生,于某年去世,死者母亲某某某,某年生,公民身份号码,死者配偶某某某,某年生,公民身份号码,死者与配偶某某于某年结婚,生育子女一人(或几人)某某某,某年生,公民身份号码。不清楚应问公证处。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