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一)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股东出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村镇银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并以其出资额或认缴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债务承担责任。
(3)村镇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率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村镇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4)村镇银行不得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向关联方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的同类贷款。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五)村镇银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六)村镇银行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建立,有效的填补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空白,增加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2006年12月20日,全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在湖北、四川、吉林等6个省(区)的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试点,全国的村镇银行试点工作从此启动。
2007年当年,新设立村镇银行19家,2008年末,共建立村镇银行91家,比2007年增加72家,2009年村镇银行开设的速度减慢,共建立57家,共为148家。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071家,其中开业987家,筹建84家。村镇银行遍及全国31个省份,覆盖1083县(市),占县(市)总数的57.6%。
截止2018年末,全国共有村镇银行1616家。
村镇银行属于合作或股份制性质。
村镇银行属于什么银行?村镇银行存款安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