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国两制:
大陆方面,“两制”指两种制度,即分别为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
香港方面,“两制”指两个政制实体,且管制权分离不受彼此干预,这就是为什么一旦有中央机关对香港事务发言,香港的泛民就有人跳出来指责中央破坏一国两制,或以一国压倒两制云云。
再说港人治港:
大陆方面,“港人”指香港特首及问责班子为香港本地挑选出的人,“治”指治理,“港”指香港地区,弦外之音就是中央不像当年英国那样指派港督去当香港的最高长官;
香港方面,“港人”指全体香港人,“治”指管治和自治,“港”指香港的一切事务(除外交国防外),弦外之音就是香港的事务由全体香港人自己说了算,中央不能有话语权更不能有决定权。
补说高度自治:
大陆方面,指享有很高程度的地方自治权力,高到大陆其它省份不能比,甚至很多国家的地区都不能比;
香港方面,指独立的自治权很高,高到如同国中之国,高到中央不能插手,否则就不算高,甚至不能算自治。
鉴于两地对这些理解的巨大差异,不少香港人都觉得中央没有兑现这些承诺,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建议力争完善基本法,明确中央的职权,之后再只需强调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无需强调那12个字。因为基本法就已经体现了那12个字,12个字再怎么各自理解也不应该超越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