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秀洲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向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由设区额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秀洲区是嘉兴市下辖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向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办公地址: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办公楼5楼。
据嘉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122.225.26.94/bsdt/sx/xmContent.jsp?mainXmId=15DC121B709ABC35C83CE4E978B618CC&xmId=B22D4194DC920022F5596C19540E812E&bmId=FAB2079848F168AC3F7DD826D9ED8E9D: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嘉兴市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因工)4份;
2、本人劳动能力鉴定书面申请;
3、工伤认定书;
4、身份证复印件;
5、医院出具的关于工伤原发部位治疗结束的证明和医院诊断的病历及各种检验报告单(片)据等相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请携带
1、医疗诊断证明;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先行前往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秀路351)
申领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并到秀洲区人社局定点机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