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破裂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如果还是不出庭,法院会不会判?

2024-12-03 02: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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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无论被告是否出庭。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您好!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理由、新情况的需要等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二、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不在于对方是否到庭,而是看“夫妻感情是否却已破裂”。你可以向法院举证对方有吸毒情况,同时已经分居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联系过。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在这六个月期间夫妻感情继续恶化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希望能够帮到您!

回答3:

不出庭也算一种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