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青岛对公租房租售分三类进行管理:
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房地产企业等社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其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届满可以继续出租,也可以按核定的价格出售;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
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