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貂配合颗粒饲料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2024-12-01 13: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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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本标准适用于水貂配合颗粒饲料的加工、销售及检验。

(1)感观指标

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无结块,有动物蛋白特有的油香味、鱼腥味,不得有油脂氧化的哈喇味和其他异味。

(2)水分

不大于10%。

(3)粒度

水貂配合颗粒饲料主要为圆柱颗粒状,长5~10毫米,粒径4毫米,颗粒占60%~70%。

谷物部分加工细度全部通过20目编织筛。

混合均匀度的变异系数不大于10%。

(4)酸碱度

氢离子浓度3.16~3.63纳摩/升(pH5.5~8.5)。

(5)营养指标

总能量

繁殖期的颗粒料含量不低于18.8兆焦/千克,育成期不低于20兆焦/千克,换毛期不低于18兆焦/千克,维持期不低于17.6兆焦/千克。

粗蛋白

繁殖期的颗粒料含量不低于38%,育成期不低于36%,换毛期不低于34%,维持期不低于32%。

粗脂肪

繁殖期的颗粒料含量不低于14%,其他各期不低于18%。

粗纤维

各期颗粒料的含量均不大于3.5%。

无机盐

各期颗粒料含钙为2%~4%,磷为1%~2%,钙、磷比为2∶1。盐分,繁殖期的颗粒料应含1%~2%,其他各期为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