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设计分具象表现形式,文字表现形式和抽象表现形式。抽象表现形式又分圆形标志、四方形标志、三角形标志、多边形标志和方向形标志图形5种。
抽象表现形式是以抽象的图形符号来表达标志的含义,以理性规划的几何图形或符号为表现形式。抽象形式的标志,单纯地表现对象的感觉和意念,具有深刻的内涵和神秘的意味感。造型简洁,耐人寻味,给观者良好的视觉冲击力和深刻的记忆。抽象的标志表现形式可以分为:
1.圆形标志图形:圆具有单一的中心点。它依据这个点运动,引起向周围等距离的放射活动,或从周围向中心点集中的活动。
2.四方形标志图形:四方形的基本特征是,具有四个角和一个中心,与圆形相比,具有一定的方向性。
3.三角形的标志图形:标志中出现的三角形大多是等边或等腰三角形。这类三角形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正三角形,显得特别的稳重;另一种是倒三角形,这种三角形将宽大的顶部支撑在一个支点上,形成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平衡方式。
4.多边形标志图形:多边形是由多种几何形构成的。其构成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各种几何形相互切割构成的,如圆形和四方形的切割等;另一种是由各种几何形并置而成的,多边形在结构上比其他几何形复杂得多.内容也丰富得多。
5.方向形标志图形:方向形虽然有多种形态,但箭形是其基本形状,其它变化都源自于它,故方向形又称箭形。箭形的本义是箭头,其引申义是指向或朝向。在空间中,它的角度不同、方向不同,其意义也就不同。因此,方向形的意义变化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方向变化,二是数量变化,三是状态变化。方向变化确立或改变了方向形的基本含义。数量变化增加了双向、多向的含义,状态变化则寓意其速度、曲折等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