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找了,《物权法》中没有这么明确、具体的条文。这句话是根据几个条文推断出来的。根据《物权法》规定,楼房顶层天花板不是顶层业主一家的,而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所有,即:属于公共部位;《物权法》又规定,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