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共三所政法类院校:山东政法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是一所以法学为主体,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院校。
山东警察学院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山东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唯一的警察本科院校。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司法学校,后更名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并更名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