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构成(贷款)诈骗罪
一、房屋出卖后,原所有人已无权处分,自然也无抵押权。
对原所有人而言,房屋既已出售,就不再拥有合法所有权,对原所有权人而言,人家的房屋当然已不再是合法有效的抵押物。
二、出卖后再抵押,其手段行为必然符合“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诈骗罪特征。
如果是针对银行的抵押,原所有人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协议时,必然会隐瞒此房早已卖给他人的事实真相,完全符合“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诈骗罪特征,也符合《刑法》关于编造虚假理由,骗取贷款的规定,符合贷款诈骗罪的特征。
如果是针对个人的抵押,构成诈骗罪。
三、房屋是大宗物品,涉案数额巨大
无论是诈骗罪,还是贷款诈骗罪,在刑法上判处的刑罚都是比较重的,千万要小心。
(一)诈骗罪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贷款诈骗罪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未满三年动迁房,顾名思义就是指取得产权证还不满三年的动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