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逼迫员工上12小时不上就按旷工这样是否合法

2025-04-02 15: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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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即时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不合法的,国家规定的加班时间是每天两小时,你可以去告,不过告完,你就可以走人了

回答3:

绝对得不合法这样得工厂,你只需要去当地劳动局,把情况向他们说明。你就不用丢一个月工资了。

回答4:

不合法,告他,联合十个人告他,找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