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5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四层,有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设有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可以不设消防水箱吗?

具体的规范在哪啊,关于这一点能不能再规范上查到啊?谢谢
2024-11-02 07: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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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8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8.1 一般规定
8.1.2 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城市、居住区应设市政消火栓。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应设室外消火栓。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应设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的规定。
消防用水可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其保证率不应小于97%,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

所以,你所说的那座办公楼是肯定要设置消防给水的。具体设置参数规范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