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在承包期内,前妻应得的征地款与离婚无关。
详解:虽然离婚,但被征土地仍然有前妻的份额在内。前妻的承包经营权不能被剥夺。
既然被承包地中有她份额,那么,征地款就有她的份额。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