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建议先协商,毕竟员工试用期过了之后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签订合同的,如果试用期到期员工转正了双方却没有签订合同的话是不合理的!
一 、“事前预防”是基础
1、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确保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合法有效。
根据劳动部门的统计发生,很多单位最终在劳动仲裁案件中败诉,有一大部分是因为其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最终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其中一些是因为制订规章制度的程序不合法,没有民主程序,没有公示程序,一些是因为制订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合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最终导致了规章制度无效,并进而直接导致企业在劳动仲裁与诉讼中败诉赔偿。
因此,完善好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应对劳动纠纷第一要素,也是最重要的一环。而往往就是这个最重要的环节被很多企业所忽略,很多单位直接在网上下载个所谓的规章制度模板,然后直接就拿到企业管理中适用了,这为以后企业的用工埋下了巨大的用工风险,这也是实践中劳动案件企业败诉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2、企业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强员工考核,收集证据。
在企业的规章制度完善好后,接下来就是如何适用规章制度的问题了。因为制订的再漂亮的规章制度,如何不能有效与实践操作融合,对企业来说也是没用的。实践中企业应当通过日常的管理与培训,向用人部门解释制度的适用标准,最终让用人部门清楚知道,哪些行为是企业鼓励的,哪些行为是企业不允许的,哪些行为是企业绝对禁止的,违反了就有可能要面临着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处罚。
通过这样的日常管理,让用人部门加强对员工的日常考核,这样才能适时发现员工违法违纪情况,才能在员工出现违法违纪情况时,及时发现与固定证据,为以后仲裁与诉讼保存足够的证据。
3、完善企业的制度设计,包括考勤管理,工资结构等。
在实践案例操作中,有一大部分的诉讼请求面临的是劳动者提出的加班费的诉请,很多单位败诉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企业在制度设计的时候存在缺陷。要想减少员工因为加班问题与公司出现纠纷,就必须提前对考勤、工资结构作出一个有效的设计,才能有效的避免这些劳动纠纷。
二、 “事中应对”是关键
1、企业应积极应对仲裁与诉讼,不要轻视。
目前实践中,企业在劳动仲裁案件败诉率高,单位对仲裁案件不重视也是一个根本原因。有的单位甚至认为员工属于无理取闹,仲裁根本不用理,有的连开庭都不去,这最终导致了仲裁委的缺席判决,可想而知,这样的判决结果对单位肯定是不利的。有的案件标的大的还好,还有到法院起诉重新认定的机会,碰上一些标的小的(仲裁标的少于12个月的最低工资),直接适用一裁终局,单位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就得赔偿,结果肯定是不理想的。
2、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知已知彼。
由于劳动案件的特殊性,企业与员工在庭上,往往是“针尖对麦芒”,对抗性非常强,很多案件往往从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有点甚至在高级人民法院打再审,但快律律师认为,案件要区分特殊性,企业在面对劳动纠纷案件时,最先应该做的是先让专业的律师对案件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分析,然后区分情况处理。
如果是经过专业律师看过,案件确实是单位证据不足,诉讼风险很高,赔偿可能性很大,那么单位就不如在仲裁委,法院组织下进行调解,以把诉讼的风险降到最低,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果是专业律师看过,认为单位证据充足,诉讼风险低的,则可以继续走程序走下去。
通过这一程序,可以有效帮助单位加强处理案件的主动性,降低诉讼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试想想,如果一个单位必败的案件最终被生效的判决确认,对单位来讲不仅仅是赔偿那么简单,更重要的丧失了企业管理的权威性与主动性,对其他员工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只是赔偿还好处理,要是碰上员工要恢复劳动关系,试想想,判决后单位将会多么的不利,不仅要支付其诉讼期间的工资,而且还要重新给其安排工作岗位,这对企业管理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无法想象的。
三、 “事后总结”是必须
1、通过发生了的诉讼仲裁案件,查找到企业的管理漏洞,尽时完善。
在诉讼仲裁案件中,通过员工的诉讼抗辩,找到企业管理中的漏洞,进而完善自己。在实践案例中很多员工都会提到一个加班费的问题,企业可以根据员工提出的质疑,迅速查找到企业工资结构中的不足,重新设计自己的考勤管理。有的员工提出规则制度没有书面告知,没有经过民主程序,这些都可以及时进行修正,进而完善。
但在事后总结这一块,最怕的就是有的单位花了钱又不买教训,好了伤疤忘了疼,今天赔偿个双倍工资,赔偿了几十万,明天又来一个没签劳动合同的,这样的单位都是有问题的企业。已经出现的法律问题,要想办法解决和应对,如果出了问题不总结,那么企业永远都会有法律风险的。
2、完善人力资源的配置,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
很多企业对人力资源不重视,有点让行政兼任,有的让法务兼任。但随着用工单位的不断状大,人力资源的工作将越来越多,企业在劳动用工方向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没有一个专业的人来做这一块事情,肯定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
首先,公司应当为员工补缴未缴纳的保险。
因为公司有违法行为,员工要求的双倍工资制合理合法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其次,,由于员工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是可以要求补偿的,补偿金额可以从赔偿款中扣除。
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否则可以不出具离职证明,但是,在员工按照规定的要求交接了工作,办理了离职手续之后,企业就必须对员工应得的报酬进行结算,并在一次性付清,同时,开具“离职证明”。
当企业接到员工的劳动仲裁后:
第一,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请求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沟通,请求他们居间进行协调。
第三,如果是必须走到劳动仲裁庭时,主动配合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答辩书,及参加仲裁庭审。
第四,加强公司人事管理,对新进的员工一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且到劳动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先协商。
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是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未签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需要赔偿,双倍工资给付。
同时,根据劳动法,公司有义务为离职人员开具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