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动迁房属于保障房,并不是商品房,不属于目前房产税征收的范围,为此,不需要缴纳房税。根据有关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3年的动迁安置房可以转让、出租。如果3年后房子继续自住,不进行交易,肯定不受房产税的影响,如果进行交易,转让人也不受房产税影响。不过,如果未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房产税政策,就另当别论了。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卫生间、走廊、过厅、楼梯》
在国家大力推行城镇化建设的时候,有一部分居民因为要服从政府的决策进行原住房的拆迁,在这个过程中这些拆迁户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和住房补偿,这些住房补偿面积和数量都比较多。以前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对居民住房税负是免征的,现在新的房地产政策下来了,要求超出人均免征住房面积的家庭定时缴纳房地产税负,动迁房的面积之和一般都会超过家庭的人均免征面积之和,那么动迁房要交房产税吗?
关于这个问题,大家要先搞清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和征收范围。房地产的征收对象虽然是房屋,但是只是对于商品房和营业性房产来说的,不包括福利保障房。而居民因为动迁而获得或者购买的房屋显然是属于福利保障房的,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目前正在试行新出台的房地产政策的上海对于动迁房就有明确的规定,拆迁安置户只要拥有三年的房地产权证,这个房子无论是自住还是交易,它的主人都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因为动迁房不属于商品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但是也不能被任意的买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十全十美的好事,动迁房除了免税的优点,还会受到国家许多法规的限制,也不能违反当地政府制定的一些政策,其房产持有人对它的处置权原没有对商品房那么高。所以准备购买动迁房的朋友可要仔细考虑清楚再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