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签。如用人单位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附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