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低保

2025-04-02 19: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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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城市低保条件

凡持有非农业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117元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⒈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⒊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⒋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农村低保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残疾人士,无经济收入的,孤寡老人!均可享受低保。

  

低保   详情资料可参考百度百科

拓展资料: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1]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回答2:

什么是低保办理流程
  一、低保标准:
    凡具有我市居民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农村低于175元,城镇低于320元的,均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二、低保程序:
  个人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评议小组评议→公示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填写申请表→报镇民政所→镇民政所入户复查→镇民政所审核→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市民政局审批→公示→发证→兑现
  相关内容:个人申请→写清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共同生活的人口(混合家庭的注明农与非农情况)、现家庭居住地;本人现(原)工作单位,现做何事,收入情况;家庭成员与本人关系,他们的年龄、职业,现所在单位,做何事,收入情况(赡养老人的,写清自己应尽义务情况;有在校学生的,写清所在学校及年级);造成家庭困难的主要原因,目前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
  村委会入户调查→村委会受镇民政所委托必须100%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每个人现做何事、收入等逐一进行核实,并有调查记录,调查人和被调查人一并签字;评议小组评议→根据对申请人的调查和公示后群众反馈意见,评议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逐户评议,并有评议记录;公示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根据调查人员调查,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填写申请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者必须认真、工整填写《河南省济源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镇民政所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100%,根据村(居)委会初查情况,对申请人家庭情况逐项重新核实,并做好有关记录。镇民政所审核→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结论;市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根据镇(办)民政所上报低保对象名单,随机抽查申报人员家庭情况和村(居)委会、镇(办)民政所调查记录,市局入村调查要做到100%,入户调查率不低于60%。市民政局审批→根据村(居)委会、镇(办)民政所、市民政局调查情况,对申请人决定是否享受低保。
  【社保查询】交了社保,能否再拿低保?
  低保户交社保,并不会影响其领取低保金,但日后其领取社保金时,这部分收入将计入他的家庭收入。若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将不再对其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未达到低保标准,则可继续保障。目前,有些城市开始加强低保户的基本保障,为低保户免费办理社保,具体的可以登陆当地的社保局网站查询。

回答3:

你好,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
一 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 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
(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2.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
(3)在职人员、下岗(待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以下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
(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7)与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回答4:

我无车,无房,无退休,已年老多病,只有两个女儿已嫁人,我可以不可以申请低保。

回答5:

按规定必须家庭生活条低于当地最低保障线以下,并且符合低保条件规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低保。所以是符合当地低保条件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