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知友,一般情况下,离婚了双方就会反目为仇的。但也有个案,夫妻虽然协议离婚,但个中原因比较复杂,或有某种厉害关系而离婚。这样的情况,女方娘家对前夫不反感,还欢迎的话,也是可以去前妻娘家的。比方说,李亚鹏和前妻王菲之间,虽然分手但还是好朋友。有孩子的牵挂,李亚鹏去王菲娘家也无所谓,当然人家都是公众人物。如果是判决离婚,原婚姻状态不尽如人意,那么,最好还是不要前往前妻娘家了,去了也没好!你想,仇家见面会分外眼红的!
两个曾经相爱的人,做不成夫妻,也不要做成仇人。
曾经遇到两个离婚的,孩子成长过程都对孩子照顾,孩子结婚时两个人分别给孩子办了一次酒席
孩子等于多了两个人心疼:母亲与继父、父亲与继母。
这个孩子长大后,也是到两边看望老人。
两个人离婚了,孩子无错。孩子去看看姥爷、娃娃、舅、姨,都是正常的。
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处理,没有一定之规。
可以,最好别去
你去做什么?如果为了看孩子,那么你可以去,但是如果不是,那么你去有什么理由呢?你想想你去了,他们欢迎吗?给你好脸子吗?这不是纯粹找不自在吗?
不会去了。